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1月30日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信息统计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现就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疫情信息
疫情防控组要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对全体教职工(含临聘人员)、学生、离退休职工和在商教职工家属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每日一查,随时做到全面掌握,心中有数。
(一)排查重点
1.籍贯为湖北省的;
2.当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
3.近15日内(当日起前推15天)与进出过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所有师生无论是否湖北籍均须排查);
4.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
5.有疑似病例的;
6.有确诊病例的。
凡有以上6种情况之一的,作为疫情防控重点排查人员上报。
(二)排查分工
1.人事处牵头排查全体教职工及家属(含临聘人员)情况, 负责汇总填写表1、表2;
2.教务处牵头排查在外实习学生情况, 负责汇总填写表3;
3.学生处牵头排查全体学生情况, 负责汇总填写表4;
4.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牵头排查全体离退休职工情况, 负责汇总填写表5、表6;
5.后勤保障处会同保卫处、资产处排查南院、北院及木器厂家属区住户;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牵头排查外籍教师情况。
(三)建立台账
校内各部门、各二级院(部)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组做好全面排查工作,同时建立本单位师生及在商教职工家属疫情信息台帐。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各自分工,针对6类重点排查对象建立重点人员详细台账,做到每日更新,同时存档备查。
二、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校内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对排查出的6类重点人员,要安排专人建立“一对一”联络,在疫情防控组的指导下,密切监测其健康动态。要教育引导重点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每日检测体温,及时报告个人情况,配合所在地方政府、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工作。发现有师生或在商教职工家属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要在半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居家留观期间的重点人员,疫情防控组要按照隔离要求和日常监测规范严格管理。居家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的接触者,由疫情防控组宣布解除隔离,并报当地社区和疫情防控工作部门。
三、规范报送机制
自2020年2月1日起,学校疫情防控信息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上级如有新的要求,将另行通知。
(一)报送分工
1.各部门、各二级院(部)每日上午9:00前将当日(前一天9:00至当天9:00)统计数据变化情况分别报送至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无变化情况的实行“零报送”。
2.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离退休工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每日上午10:00前将表1至表6报送至后勤保障处(联系人:刘军贤,联系电话:6311)。
3.后勤保障处每日上午11:00前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商洛市政府办制订的表格将综合统计信息报送综合协调组(联系人:王霄飞,联系电话:68830)。
(二)报送方式
所有统计信息通过OA系统报送,不得通过微信、QQ等方式报送,严禁泄露师生及家属个人信息。
(三)严格审核
日报实行专人报送、专人审核制度。学校向省市报送的统计信息统一由王新军同志审核。各单位统计信息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送。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挺身而出、坚守岗位,积极研究落实工作责任,在抗击疫情中践行初心使命。
2.认真细致,确保信息准确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确保统计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有效,不漏一人。要做到精准监测、动态管理,确保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第一时间联系到人、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3.强化监督,严格工作纪律
监督检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精神懈怠、思想麻痹、畏缩不前、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师生员工不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属情况、隔离留观期间不遵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蔓延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商洛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
2.商洛学院教职工家属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
3.商洛学院在外实习学生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
4.商洛学院学生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
5.商洛学院离退休职工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
6.商洛学院离退休职工家属疫情防控信息统计表
商洛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