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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商洛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2-13 11:48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20号)精神,学校决定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部署,另行通知。为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各项工作,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商洛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洛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3日

商洛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有效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陕西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1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在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合理安排日常运行及教学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运转有序,确保春季学期安全开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师生学习、生活及学校各项工作的影响,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寒假期间工作安排

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月21日之前为正常寒假假期。校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要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体教师要利用假期居家备课,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准备。

2.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校内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商院疫控组﹝2020﹞3号),以在商教职工为主,做好假期各项工作。各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抽调外地教职工提前返校的,要事先向人事处报告,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通知教职工本人返校。提前返校的教职工应遵守商洛市政府相关规定,自觉在家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情况后方能返校报到。

3.及时组织丹江校区复工。基建处、丹江校区管理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确保接到允许复工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丹江校区建设全面复工。同时要求承建单位提前做好丹江校区建设人员的排查,建立台账,确保丹江校区安全复工。

(二)延期开学期间工作安排

1.保证日常工作秩序。2月22日、23日实行在线报到,各职能部门、各二级院(部)要安排专人,通过网络方式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到,安排延期开学期间工作。延期开学期间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班值守,处理好各项日常事务。全体教职工要根据上级和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春季学期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计划,居家做好教学科研等工作。

2.全面推行线上办公。由信息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线上办公平台的搭建、培训和运行服务工作。各职能部门、各二级院(部)应充分利用线上办公平台部署和监督工作,实行教职工网上考勤、居家办公、视频会议,确保学校组织运行顺畅。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在线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务工作,加强党员管理,实现“干部不断线”“师生有联系”“干群有联络”“工作有着落”。

3.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各二级院(部)要认真落实《商洛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商院〔2020〕11号),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期课程开设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开展远程教学、在线辅导和答疑。由教务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向全体学生宣讲延期开学期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督促学生在家认真学习。教务处、督导与评估中心要加强对远程教学工作的指导和教学质量监控,要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课堂教学,正式开学恢复课堂教学后,要精准分析学情,对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做好开学后教学与现在居家学习的衔接。

4.加强学生管理和服务。由学生处、团委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通过易班工作站、心理咨询热线等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班会、线上团学活动、线上心理辅导,加强居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疏导,认真学习防疫阻击战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弘扬社会美德,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注重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加强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加强自我保护,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上来

5.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构建网格化、层级化、微信化工作模式,及时向毕业生推送就业信息。充分依托省内外优质就业资源,积极搭建就业工作网上双向对接平台,举办各类线上综合招聘会与专场招聘会。针对困难群体毕业生量身定制“一对一”帮扶措施,把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

6.加强疫情动态监测。由后勤保障处总负责,各牵头部门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二级院(部)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院(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近14日内身体健康状况,完善重点人员台帐,加强对重点人员的“一对一”包抓联络,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提前排查传染风险,为制定师生返校方案提供依据。

7.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延期开学期间,严禁外来人员进校。保卫处、丹江校区管理处要加强校园各处门禁管理,认真落实学校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制度,加强校内监控巡逻,认真执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控规定。教职工进入学校办公区域时,须持个人“一卡通”刷卡,接受体温检测。

8.做好舆情监控应对工作。由宣传部牵头,信息中心配合,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重点关注因延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疫情应对不力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9.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由后勤保障处牵头,资产管理处、财务处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所需场地、物资和经费,按照“配备隔离床位不少于在校生总数5‰”的要求建设好隔离观察室,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应急药品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防疫设施条件。后勤保障处要根据省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要求,对学校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大规模集中清洁消毒,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要求承包商对食堂从业人员严格排查,确保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上岗。同时制定师生返校后的餐饮、洗浴、日常消毒等生活保障方案,储备必要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10.合理制定教职工返校方案。由人事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各二级院(部)配合,根据疫情变化和省、市政府部门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情况,制定教职工返校工作预案,有序组织外地教职工(含临聘人员)返校。优先安排所处地区疫情较轻、未有与湖北武汉人员接触史、岗位工作要求紧迫的教职工(含临聘人员)返校。组织教职工(含临聘人员)返校时要做好与地方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沟通协调,同时安排返校职工(含临聘人员)自觉在家隔离14天。

11.科学制定学生返校方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后,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由院长办公室提前发布开学通知。学生处会同各二级院(部)根据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提前通知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 14 天内,是否赴疫情严重地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疫情严重地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处会同教务处,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教学规律,科学制定学生返校预案,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未接到学校返校通知前,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三)开学后日常防控工作安排

1.引导师生有序返校。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返校工作方案,精确安排师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杜绝聚集返校、带病返校、未经批准私自返校。师生自测体温高于 37.3 ℃或有相关症状的,要暂缓返校,先在家观察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身处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或隔离观察的师生,依据地方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相关规定,另行确定其返校时间。

2.加强返校师生健康排查。由后勤保障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各二级院(部)配合,对返校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的,要立即进行隔离,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3.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疫情解除前,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校内学生一律不得外出,并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保卫处要继续加强校园门禁管理,对因特殊原因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登记,体温异常者严禁出入校园。后勤保障处要做好校内师生的各项生活保障,确保校园封闭期间师生生活不受影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4.持续开展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管理。由学生处牵头,后勤保障处、各二级学院配合,持续深入开展对学生的疫情宣传和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鼓励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和抵御病毒能力。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后勤保障处牵头,各职能部门、各二级院(部)配合,做好师生晨午检、因病缺课(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每日定时对全体返校师生进行体温测试等健康检查,全方位落实校园日常通风、消毒各项措施。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堂物资采购登记制度,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疫情未解除前,减少或不组织各类聚集性大型活动,适当调整教学方式,避免集中上大课,小班上课时师生应佩戴口罩。食堂、图书馆和实验室错峰开放,避免人员聚集。

6.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如有师生出现体温异常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置,并按规定程序报告。一旦出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7.做好重点疫区和隔离师生的工作。教务处、学生处要持续加强与身处重点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师生的联系,安排专人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8.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暴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四)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教务处要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后勤保障处等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学校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校内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相关部门要服从大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保障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冲锋在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应尽之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2.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要加强正面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增强师生战胜疫情的信心。及时发现、宣传各单位及师生在疫情防控、工作学习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选树身边典型,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定期对校内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校内各单位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疫情蔓延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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